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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人民政府

日期:2017-01-24 17:31 来源: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

东风乡人民政府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
 
一、 部门情况
(一) 部门机构设置、职责
  1、办公室(人大办公室)
    负责党委、政府的日常事务工作;负责文书、会务、机要、档案、保密和印章使用管理工作;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办工作;负责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;承担乡人民代表大会日常事务,办理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建议、议案和提案;负责信息公开、对外联络和机关后勤保障工作;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;配合参与本地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;协调辖区旅游市场管理工作
  2、党建办公室(组织人事科)
    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、党员发展和干部思想政治工作;负责辖区社会领域党的建设工作;负责党代表联络工作;负责干部的选拔、培养、使用和监督工作;负责干部交流、考核、奖惩、工资福利、保险、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;负责老干部管理和统一战线工作;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;负责编制外用工管理工作。
3、 宣传科
    负责宣传党的方针政策,开展党员、干部、群众的政治理论和法制宣传教育等各类培训活动;综合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;负责信息和对外宣传工作;协调辖区文明居民区、文明村建设和管理工作。
4、 财政科
    负责财政预算、决算和收支管理工作;负责财务管理、核算、指导、培训和内部审计工作;协助组织税收征管工作;负责监督指导乡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。
5、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(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、信访办公室、区矛盾调处中心东风地区分中心)
    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和相关措施;负责治理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各种行为;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政治活动和重要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;协助食品监管工作;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地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管理工作规划,开展管理员队伍建设、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记、流动人口暂住证代办和个人出租房屋税款代征工作,并配合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、卫生防疫和安全防范等工作;配合开展无证照经营行为查处工作; 负责受理本地区群众来信、接待群众来访,转办、交办信访事项,承办区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;负责本地区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化解工作;负责信访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;负责本地区矛盾纠纷和信访信息的汇总分析工作。
6、 社会事务管理科
    负责落实社会救助和优抚政策,指导协调拥军优属、退伍军人安置、扶贫帮困和殡葬管理工作;负责老年人、残疾人权益保障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;负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;负责民族宗教管理服务工作;负责慈善工作;负责监督检查本地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情况,纠正查处违规行为,保护劳动者权益;负责劳动力管理统计和就业促进工作;负责组织落实社会保障政策,指导本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工作。
7、 科教文体办公室(公共卫生科、计划生育办公室)
    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地区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发展规划;负责推进义务教育、成人教育、学前教育等各类教育工作;负责协调指导科普和群众性文化、体育工作;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、公共卫生应急处置、疾病预防控制、妇幼保健,协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;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宣传、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工作;负责红十字会工作;负责文化市场监管工作;协助药品监管工作。
8、 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(房屋管理科)
    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地区建设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行动规划;负责农村土地开发建设管理工作;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、绿化美化、环境保护工作,并对相关情况进行检查和治理;协助开展水利建设和水资源管理工作;协助并监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,配合查处违章违法行为;负责对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相关情况的认定、入户核查、评议、公示、上报以及对承租保障性住房家庭资格的年检复核等职能;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业主大会、业主委员会成立、运作及活动;负责地下空间巡查整治、城镇私房防汛、城镇房屋及设备普查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;负责房屋拆迁现场管理工作。
   9、经济发展办公室(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科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)
    负责制定并落实本乡经济发展规划,指导和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,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;负责实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,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的审计、监督、管理工作;负责本地区产业结构调整、投资项目引进的指导服务工作;负责乡属企业管理服务、科技创新、信息产业发展工作;负责农村地区土地承包及合同管理、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、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;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;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发展;负责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工作。
10、 社区建设与管理办公室
    负责制定本地区社区建设发展规划,落实社区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,指导社区服务站建设;负责社区管理服务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,指导社区居委会的组织建设、思想建设、作风建设;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地区社区服务发展规划,开展社会服务资源统计和配置工作;负责指导社区服务中心工作。
11、 安全管理科(安全生产监察队)
    负责宣传安全生产、交通安全、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,组织协调各项安全隐患排查、整改工作;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,受理、调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,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;负责协助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、调查和处理工作;参与平安朝阳、平安社区的建设工作。
12、 人民武装部
    负责民兵组织建设、政治思想教育、军事训练、武器装备管理工作;负责兵员征集、兵役登记工作;负责预备役管理工作;负责国防教育工作;协助做好“双拥”共建工作;负责防灾抢险的组织协调工作。
13、 总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
    负责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;负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;负责困难职工帮扶工作;负责妇联、共青团组织建设、思想建设、作风建设;负责团员、外来青年的教育管理工作;负责维护青少年、妇女、儿童的合法权益。
14、 司法所
    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,为本地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,协助政府依法管理社会事务;负责指导和管理基层法律服务,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;负责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;负责协助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;完成上级司法机关和乡政府(地区办事处)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15、 纪检监察机构
按照有关规定,设置纪律检查委员会(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),与区监察局派驻的监察科合署办公,其主要职责按照朝纪发〔2001〕14号文件执行。
(二) 人员构成情况
东风部门行政编制数88人,实际84人;事业编制数39人,实际21人;聘用人员(公安系统文职人员、公安系统辅警人员、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、其他聘用人员--临时工)127人。
    离退休人员36人,其中:离休1人,退休35人。
 
(三) 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
    1、着力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。全面加快绿隔腾退工作,大力推进京沈高铁客运站等重点项目建设,发展地区产业,完善市政基础设施。落实一乡一策调整规划,推进第二批一绿试点工作,实现乡域规划。
    2、着力推进城市治理科学化进程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,坚定不移的推行“六包”责任制,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。强化社区治理,深入开展“三社联动”试点项目,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培育、社会工作者专业能力建设活动,提升社区共商共治水平。切实维护区域安全稳定,全面加强社会面防控工作,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,努力构建平安、稳定、和谐的社会环境。全面提升地区环境水平,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,有效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。
    3、全面提升群众民生幸福感。注重社会公平,增加公共服务攻击,不断增进地区群众福祉。加快农民回迁房建设进度,保证按时回迁,改善居住条件。做好新形势下劳动就业、社会保障工作。推进文化文明建设,开展特色文化品牌培育,丰富地区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内容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,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。积极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,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,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,提升宜居水平。让地区群众真正享受到城市化水平提升带来的幸福感和满足感。
4、全面强化三个保障。组织管理保障。深入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,加大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培训,培育新的党建品牌,深化“两新”党组织建设,抓好“一村一社一品牌”活动。抓好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,探索建立党员教育管理的新模式,完善设岗定责活动,推出一批先进典型人物,进一步引领党员思想。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,坚持党建带群团组织建设,提高群团组织覆盖率。纪检监督保障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。建立健全新提拔干部廉政谈话制度,做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,加强信访排查和纪律审查,以严格的标准、措施和纪律,将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。群众监督保障。注重健全群众监督机制,强化民主监督,建立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,实现“两公开一监督”制度,要增强群众行使监督权力的自觉性、责任感和使命感,保障群众知情权、决策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。
二、 收入预算说明
 
2017年收入预算6992.5556万元,比2016年5503.2282万元增加1489.3274万元,增长27.06%其中:财政拨款6992.5556万元,比2016年5503.2282万元增加1489.3274万元;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,与2016年持平;其他资金0万元,与2016年持平。
 
三、 支出预算说明
 
(一)基本支出预算
基本支出预算2441.43万元,占总支出预算34.91%,比2016年1845.90万元增加595.53万元,增长32.26%。(依据《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》在职人员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导致基本支出增加)
(二)项目支出预算
项目支出预算4551.1256万元,占总支出预算65.09%,比2016年3657.3282万元增加893.7974万元,增长24.44%。(2017年部分项目经费较去年有所增加,同时,2017年新增新立项项目)
 
 
四、部门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
 
(一)“三公经费”的单位范围
    东风部门因公出国(境)费用、公务接待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。单位包括6个所属单位。
(二)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2017年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预算20.58万元,比2016年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预算减少3.86万元。其中:
 
1、因公出国(境)费用。2017年预算数0万元,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。
2、公务接待费。2017年预算数3.15万元,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。
3、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。其中,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,与2016预算持平;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7.43万元,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.86万元。主要原因: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“约法三章”相关要求,加强公车管理,减少公车运维支出。
 
五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
 
2017年东风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6万元,其中: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.0万元,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36万元,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.0万元。
 
六、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
 
    2017年东风乡人民政府等一家行政单位以及社区服务中心、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、文化服务中心、社保所、经管站等五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9.91万元。
机关运行经费指:为保障行政单位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)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、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 
七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 
    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。
 
八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 
    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。
附件:
1. 收支预算总表(预算01表)
2.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(预算02表)
3.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(预算03表)
4. 项目支出预算表(预算04表)
5. 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(预算05表)
6.部门预算收入表
7.部门预算支出表
8.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
9.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
10.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